(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文件出台时间是2021年7月30日,文件中政策自出台之日起执行,不往前追溯,故要求首次在芜就业参保时间是2021年7月30日之后。
一、申请条件
1、应届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
2、申请人为在我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就业人员或在我市创办企业人员(不含各级财政经费供给人员)。
3、在我市就业人员须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在我市创办企业人员,须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4、稳定就业1年以上是指申请人取得相应学历后,参加社会保险满12个月,期间社保间断不超过2个月的可累加计算;社保中断超过2个月的,不得享受补贴。
二、申请材料
1、《芜湖市高校毕业生保险费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创办企业人员须另提供营业执照;派遣制员工须另提供包含实际就业企业及岗位信息的派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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